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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甘肃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方案

来源: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 时间:2026-04-19

为进一步规范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在自然资源部印发《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细化,共分9章28条,主要包括总则、责任分工、申请受理、成果审批、成果提供、保管使用、成果销毁、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第一章总则共2条,对目标依据、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第二章责任分工共5条,规定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被许可使用人和成果保管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第三章申请受理共4条,明确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及审批机关受理情形等。第四章成果审批共3条,规范审批机关履行审批职能,并对政府和军队单位需要利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情形作出单独规范说明。第五章成果提供共2条,明确了被许可使用人获取成果的方法、途径,及成果保管单位相应职责。第六章保管使用共1条,规定被许可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涉密人员管理、内部保管使用、重点部位管理、信息系统与设备防护等8个方面具体工作要求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保管使用。第七章成果销毁共2条,严格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到期销毁备案,规范成果销毁方法、流程和核销备案。第八章监督管理共7条,进一步明确各方监管职责及对不同情形的处理,严肃责任追究。第九章附则共2条,强调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在线办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是指按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基础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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